0065_2.1.3. 墮落後預定論(Infralapsarianism)
2.1.3. 墮落後預定論(Infralapsarianism)
§ 3. 墮落後預定論
根據墮落後預定論,神為了彰顯祂自己的榮耀,即祂本性中的諸般完美,其預旨的順序如下:第一,決定創造世界;第二,容許人墮落;第三,從墮落的人類大眾中,揀選出數目多到無人能數的群體作為「蒙憐憫的器皿」;第四,差遣祂的兒子為他們成就救贖;第五,如同祂對待墮落天使那樣,任憑其餘的人類承受他們罪惡的公義刑罰。
支持此種神聖計畫觀點的論據,已在針對墮落前預定論(supralapsarian theory)的反駁中提出。然而,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指出:
- 此觀點具有內在的一致性與和諧性。由於神所有的預旨皆是一個全面的計畫,因此,任何關於該計畫中各細節關係的觀點,若不能將其歸納為一個整體,便無法被接受。在任何偉大的機械裝置中,無論其零件數量多少或結構多麼複雜,都必須具備設計上的統一性。每一個零件與其他零件之間都存在特定的關係,而對這種關係的認知,對於正確理解整體而言是必要的。再者,由於神的預旨是永恆且不變的,任何認為神先計畫一件事、隨後又計畫另一件事的運作計畫觀,都不可能與祂的本性相符。且因為神是絕對主權且獨立的,祂所有的旨意必然是從內在決定的,或是根據祂自己意志的謀算。這些旨意不能被視為偶然的,或取決於受造物的行動,亦或是取決於祂自身以外的任何事物。大多數奧古斯丁主義者所持守的墮落後預定論,滿足了所有這些條件。所有的細節構成了一個全面的整體。所有細節的先後順序皆不涉及神旨意的改變;且一切皆取決於神無限智慧、聖潔與公義的意志。最終目的即是神的榮耀。為了這個目的,祂創造世界,容許墮落;從墮落的人類中,祂揀選一些人進入永生,並任憑其餘的人承受他們罪惡的公義報應。祂所揀選的人,祂就呼召、稱義並使他們得榮耀。這是一條金鍊,其環節不可分割,亦不可置換。這正是救贖計畫在使徒心中呈現的形式,正如他在《羅馬書》8章29至30節中所教導我們的。
- 「預定」一詞所指的不同含義。
- 「預定」(predestination)一詞存在歧義。首先,它可以被用於「預先命定」(foreordination)的一般意義。在此意義下,它同等地涉及所有事件;因為神預定了凡所發生的事。其次,它可以指涉救贖的總體計畫,而不涉及特定的個人。神預先決定藉由救贖罪人來彰顯祂的屬性,正如祂預先決定創造天地來彰顯祂的能力、智慧與慈愛。第三,在神學中,它通常被用來表達神關於個人救恩的旨意。這包括揀選人類中的一部分得救,並任憑其餘的人在罪中滅亡。墮落前預定論者正是以此意義使用該詞,他們教導說,神揀選了特定數量的個人,預定他們被創造以得救,並揀選了特定數量的個人,預定他們被創造作為憤怒的器皿。他們就是這樣將創造從屬於預定,視其為達成目的之手段。墮落後預定論者反對這一點,認為這是不可思議的,與神的本性相悖,且缺乏聖經根據。然而,若將「預定」一詞取上述第二種意義,則可以承認,在思想的順序上,它先於創造的旨意。這種觀點與下述教義完全一致:即在該詞第三種(也是普遍接受的)意義下,受造且墮落的人類是預定的對象。使徒在《歌羅西書》1章16節中教導說,一切可見與不可見的,都是藉著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在萬有之先、萬有靠祂而立、且是教會身體之頭的主所造,也是為祂而造的。因此,創造的目的不僅僅是神的榮耀,更是這種榮耀在基督位格與工作中的特殊彰顯。正如祂是阿拉法,祂也是俄梅戛;是起初,也是末後。懷著這個偉大的目的——即在祂兒子的位格與工作中彰顯祂自己——祂計畫了創造、容許墮落、揀選一些人成為祂恩典的對象,並任憑其他人留在罪中。這種觀點似乎與聖經的描述相符,並避免了與嚴格的墮落前預定論相關的困難。必須銘記的是,這些推論的目的並非窺探神聖心智的運作,而僅僅是為了查明並闡明聖經所揭示關於救贖計畫的各項真理之間所具備的關係。